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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技术侦查所得证据材料的审查认定
以提出有效的异议。公诉人员无法听到“另类的声音”,难以“兼听则明”,对技术侦查所得证据材料的审查就很可能无法得到预期的效果。另外,现实中不乏实施技术侦查措施后侦查对象被不起诉或判无罪、技术侦查过程中造成侦查对象不合理的财产损失等情况,一旦出现这些情况,侦查对象如何向<<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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