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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关系密切的人”范围的理解与适用
受贿赂行为的定性(一)“关系密切的人”单纯享受贿赂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关系密切的人”仅仅明知行贿人给予财物的来源和性质而予以接受,没有其他参与行为,不应将其认定为受贿犯罪的共犯,该行为只能算是一种单纯的享受受贿犯罪所得,不构成犯罪。主观上,“关系密切的人”没有与<<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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