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检察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
中国检察官2013年第6
民事裁判检察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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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察审判监督的三种方式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208条之规定,检察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监督条件的,可以提出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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