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检察官

论民事执行监督的制度构建和完善

当事人合法权益现象的执行裁定、执行决定,应及时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法院进行纠正或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的检察建议。人民法院收到暂缓执行检察建议后,应当于七日内回复人民检察院。对于不予暂缓执行的,应当书面告知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Z > 中国检察官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