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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检察建议的实证思考
重庆市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凡是制发检察建议,必须由案件的承办人或者部门指定人员制作,经由部门领导初步审核后,报分管检察长签发。对于一些重要的或者有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检察建议,应当提交检委会讨论后再送达。二是严格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和内容制发检察建议。检察建<<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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