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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量刑建议应完善四项工作机制

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可见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而非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因此,公诉权是国家权力,不是公诉人的个人权利,量刑建议作为公诉权的组成部分,提出量刑建议的主体应当是检察院,公诉人不能随意提出或者变更量刑建议,根据司法公正的需要,应当由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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