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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中对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思考
求公安机关不仅要收集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还要收集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和妨碍诉讼可能的证据(如证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是否达成和解、积极退赃、赔偿损失、是否累犯、流窜作案或初犯、偶犯、从犯、是否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有无防卫过当及平时表现、财产状况等情况<<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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