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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投资银行促进中国经济转型与增长
的《商业银行法》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标志着投资银行业由混业向分业的转变。2002年,中信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标志着按照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进行<<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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