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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诒和“情·罪”小说系列的视角、人物形象及其他

其中而不会显得突兀),叙述者也可回应,说出自己的认识或解释受述者的疑问(比如《刘氏女》杀人有无动机等)。甚至,还可以由这些有文化、有思想的受述者根据张雨荷的讲述分别创作片断,一起和张雨荷交流,这将会大大丰富小说的表现。第三层次的故事可由主人公自己讲述,也可以采用从别人那里听闻,再由主人公补充、强调或纠正,不一定完整地、从头到尾地一次讲完,一部分一部分地呈现、不按时间先后顺序,或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第二层次在叙述者与主人公的交往中,主人公除了讲自己的故事,还可以在叙述者的追问下,讲出她的内心感受,犯罪时、服刑时的看法等等,人物形象也可以借此丰满一些。在笔者看来,如果能在叙述手段上能更丰富一些,“情·罪”系列小说当能焕发出更多的光彩。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中文系(责任编辑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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