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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票房
资金”征收制度。他在发言中说,这项收费加重了电影行业企业的负担,应减免企业缴纳,改由财政补贴。在我国,从1991年开始,发行放映的每一部影片,都需要交纳由财政部和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掌握使用的电影基金,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从1996年开始,“电影专资”的缴纳比例<<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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