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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电子阅览区入室须知

办法》处理。

    6.请勿擅自修改、删除软件。故意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改、破坏者,停用其上网账号1个月,屡犯者取消其读者卡,并在2年内不能重新申办读者卡。

    7.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计算机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严禁在本室使用、传阅不文明读物、软件、光盘和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社会道德相违背的计算机软件、光盘资料。 

    8.本室提供的各类电子出版物、数据库和软件,均受版权保护,读者不得私自拷贝、共享软件。如需复制,需经工作人员同意,请遵守《越秀区图书馆馆藏资料复制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读者自行携带的软盘、光盘和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需经工作人员检测后,方可下载资料,不得上传。

    9.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

    10.请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安静的阅读环境,勿携带饮料、食物、宠物进入阅览区。 

    11.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管理制度。 

    12.开放时间:周二至周五 11:30—18:00  

                 周六、周日、寒暑假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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