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音乐 -- 粤乐,高胡 -- 粤胡
作者/责任者:黎田著
索取号:J632.765/1-2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粤乐》
音乐称汉乐;在粤语地区的戏剧、曲艺称粤剧、粤曲,那么,把粤语地区的民间音乐称为粤乐,既统一规范,又顺理成章。
反观“广东音乐”的名称,是必须加引号才能成为特定乐种的名称,不加引号的广东音乐四个字,严格来说,是不合适和不规范的。若不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出现不加引号的广东音乐四个字,人们就不可能清楚了解这到底是广东全省音乐的泛称抑或是作为单一乐种的专称。从事音乐研究的专业人员,是很重视乐种名称的准确性的,原广东民间音乐研究室主办的《民族民间音乐》季刊中,凡出现“广东音乐”名称,以及专业音乐研究人员所写的文章中的“广东音乐”,全是加有引号的。但对于非专业音乐研究人士、新闻出版等传媒单位,以及音乐界本身的大多数人士,在使用“广东音乐”名称时,大都不注意要加上引号的。
为什么新中国建立后人们会在不知不觉间把粤乐称为“广东音乐”呢?其始因主要在于1953年广州市文化局刚成立时,两位外省籍正副局长为了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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