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伊斯兰教徒的宗教习俗
作者/责任者:刘志文主编
索取号:K892.465/4/1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民俗大观》
样岂不是要饿死?但其又规定,每日由下午七时至凌晨四时可食东西。可食东西之时叫“开斋”,不能食东西之时叫“封斋”。“斋月”,据说是源于教主受难,“那月是圣人穆罕默德受难的日子,所以我们要替他受难,以纪念他”。
此外,回民还有很多风俗,凡生男子,到了八、九岁的时候,便要去礼拜寺将他的生殖器的包皮割开,叫做“做十六岁”。凡死人、结婚等都要到回教堂,请那些会诵经的教徒诵经,名叫“开经”,所诵的经叫“天经”或“天罗”共30本;诵经的人,名叫阿訇。开经所费时间,大约一个半小时。诵经间歇,可以食点心。诵完经,便用膳,并且有报酬,名叫“经钱”。
我们国家,对这些风俗非常尊重,因为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民族的饮食、衣着、居住、婚丧、节庆、娱乐、礼仪和禁忌等方面都有自己的风俗和习惯。宗教对某个民族或某些民族风俗习惯的影响,主要局限在宗教教义、教规范围内。生活在广州的伊斯兰教徒的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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