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旧俗忆述
作者/责任者:爱新觉罗��宗夔著,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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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4卷,民国时期文化篇》
有事则征调,平时则三丁抽一“披甲”,即充当现役兵。故其社会组织也就是军队组织:以“固山”为最大单位,以军旗作标识,按旗色分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是以满人自称或外族人称他们都为“旗人”。(此外还有”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即在明亡前已居住于关外而被清室征调当兵的汉人——都称为旗人。)
清室入关后,统治了一个非常地广人众的中国,其财赋足以供养一支庞大的常备军,因此确定所有从关外带来的旗兵即满兵约十万人,汉军二万余人都不再复员,要他们终生并且世代子孙都充当“职业兵”,以大部分驻在北京城内外,称为“禁旅”,小部分驻各省,称为“驻防”,作为统治中国的基本武力。同时又要他们把家属都带到防地永远定居。满人过去曾入伍现役,也是没有饷银的,仅行军时给予个人口粮,称作“行粮”。至是,乃按兵种及军阶分等给发饷银以及足供数人食用的米粮,俾可赡养家属,从而又规定凡满人除了听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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