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旧俗忆述
作者/责任者:爱新觉罗��宗夔著,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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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4卷,民国时期文化篇》
即仅系一支有八面或十二面大鼓和两个手提敲打的小钟的乐队以及几对用长杆树起的球形琉璃灯而已(广州没有这种琉璃灯,代以一两对“宫灯”)。轿子到达时,女家例必关上大门,经乐队吹打叫门几次始开。
(7)送亲:新娘出嫁衣“旗装”冠服,脸盖红帕;旗袍必须是“棉袄”,虽盛夏亦然。例由父亲或伯、叔、兄、弟等男性亲属抱其上轿,兄弟并需扶着轿杆步送至男家。此外,也派一位号称“送亲太太”的女全合人另乘轿子,或者四位号称“送亲老爷”的有体面男子另乘骡车赶在新娘前到达男家通报。送亲多在夜间,连钟鼓也不甚敲打,殊欠热闹。女家即于此日宴客。
广州的新娘起轿后,兄弟不扶轿杆步送,只派一小舅子另行乘轿送往。又可由女性亲属和母亲、婶母、嫂嫂等抱其上轿。1957年间,广州开过一次民族文娱晚会,会上唱一支有关满人婚礼的歌谣,中有“哥哥抱妹上花轿”之句,有人评为不符事实,迹近亵渎,则是不明满人风俗所致。
(8)下轿和拜堂:新娘的轿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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