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银行纸币在广州的命运
作者/责任者:甄炳昌主编
索取号:K296.5-5/1/1991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羊城今古》总第25期
分期归还。至在广州发出的钞票,则由广州大清银行清理处收回。元年(1912)十二月五日,广州大清银行清理处发出布告:“奉大清银行总清理处核定票存办法章程内开:凡在五百两以下者即时兑付,五百两以上至二千两,换给中国银行存单,限一年期归还,二千两以上,限三年期归还;经由财政部咨商国务院议决公布,等因。合行广告各存户,凡数在五百两以上,即将原存单据或存折即日交至香港文咸街六十九号旧大清银行,兑出收条交执,一面转寄总清理处,向中国银行代换存单交收,其从前应得利银加入本内,自十月初一日起息。至所存钞票,请速到行兑取”。⑥不久,广州大清银行清理处逐渐收回以前所发出纸币,广州大清银行清理处亦告结束。
注释:
①②③④见区季鸾:《广东纸币史》,上册。⑤⑥见宣统三年十月广州《七十二行商报》。
(作者:肖茂盛,作者单位:广州金融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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