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要素的地理分布看广东在全国的文化地位
作者/责任者:曾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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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出自《广府文化》期刊 2012年第1期
化遗产的地理分布来看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4]”具体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民间文学、音乐、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10大类。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涵盖上述10大类共527项,其地理分布见表六:
表六: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地理分布
省区 遗产名录(项) 排位
省区 遗产名
录(项) 排位 省区 遗产名
录(项) 排位
福建 34 1 河南 17 9 辽宁 11 14
浙江 32 2 湖南 17 9 北京 10 15
江苏 30 3 安徽 17 9 青海 10 15
云南 30 3 陕西 16 10 海南 8 16
河北 30 3 内蒙古 16 10 天津 6 17
贵州 29 4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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