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的发展
作者/责任者:冯静雯,李芳清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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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摘自《民国广州城市与社会研究》
清远、曲江以及湖南、广西等后方城市。民国三十一年(1942),广州批发商只剩55户,零售商降到144户。是年,广州市华洋杂货商业同业公会成立。民国三十四年(1945),分为华洋杂货批发商业同业公会和华洋杂货零售商业同业公会。[8]
(三)广州光复到新中国成立前,是广州百货业的恢复时期
抗战胜利后,为逃避战火而疏散到内地的商人纷纷回广州重整旗鼓。城乡对消费品需求甚殷,百货业纷纷复业,经营有所发展。拥有较强购买力的侨眷多到永汉路、惠爱路商业中心购物,而长堤一带销售对象则以过往旅客为主。民国三十五年(1946),全行业户数233户,其中批发66户,零售167户。[9]同年重新组织成立广州市华洋百货商业同业公会。民国三十七年(1948)1月,改为广州市百货商业同业公会。同年,美华百货公司开业。美华公司为美洲归侨合办,资金五万美元,当时申合32万港元,日营业额达三四千元港币。
抗战胜利后的恢复只维持一年多,在(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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