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第一公园建园时间质疑
作者/责任者:余齐昭著; 饶展雄主编
索取号:k296.5-5/1/1996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羊城古今》1996年
四、花卉果木不得擅行采摘;五、园中木椅只可端坐,不得偃卧、竖足致失观瞻;六、儿童游戏,不得掷石、角斗;七、食物渣滓,不得弃置地面;八、痰涎鼻涕,不得任意唾抹;九、往来均宜由门口出入,逾墙越闸当作匪论;十、凡携带犬马及一切伤害人之物,概不得入内;十一、所以园中大小各物,均不得擅动;十二、每晚摇铃关门,闻声即出,不得逗留;十三、入园游览须守以上规则,违者送警处罚。[3]
广州市第一公园原址包括现在广州市政府及今东风中路南面部分地段,成南北走向的长方形。1933年在公园北面修建市政合署(即今市政府大楼),将公园划出约三分之一的地方,基本成为今天的规模。
广州市第一公园的开辟,孙科之功不可没。1920年10月底,粤军克复广州,孙中山令派陈炯明为粤军总司令兼任广东省长,1921年2月15日经廖仲恺推荐,陈炯明任命孙科为首任广州市长,当晚孙科草成《广州市暂行条例》57条,将市政建设作统一规划,其中就有开辟公园这一项。后因1922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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