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水--广州创建现代生态文明城市的头等任务
作者/责任者:罗雨林著;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编著
索取号:G122/55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州学与广府文化》
州地处珠三角河网密布的平原,雨季长,由春末到秋初,长达半年以上,可连雨季,加上受三江水的影响,洪水发生频率很高,尤其是地势低洼,积水不易排泄之处则常造成涝灾。据清康熙《南海县志��编年》等不完全的统计记载,历史上的旱涝灾害有如下情况:唐开元二年(714)大饥,麦、竹并枯死,宋开宝八年(975)十月,台风、大雨水二丈余。宋:淳熙十一年(1184),旱,十二年饥。庆元五年(1199)大水。开禧元年(1205)旱。淳祐五年(1245)五月,大雨水。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夏,大水,秋大旱。洪武二十五年(1392)五月,旱。洪武二十九年(1396),水。永乐十三年(1415),大水,李村圩崩。永乐二十年(1422)五月已未,飓风暴雨,潮水泛溢,漂庐舍,坏食粮,溺者,三百六十余人。洪熙元年(1425)五月飓风水涨。宣德元年(1426)十月,大霖雨。宣德二年(1427)六月,水,民大饥。正统八年(1443),水,民饥。正统十一年(1446),大水,饥。景泰五年(1455)水。天顺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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