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的广州银钱业市场
作者/责任者:严显郁撰写;广东省政协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编
索取号:K296.5/144/3-1
文献资料来源:摘自《广东文史资料精编》下编.第3卷
告平息。
从广州银钱业市场的情况看,在没有外汇管理的条件下,外汇现货买卖,虽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并非由于有真实贸易和债务清偿的需要,而发生的外汇投机买卖;只是其投机的规模和额度,会受到投机资金额和现货量的限制,而期货买卖是问题的焦点,因为到期后并不是以现货清结,只是补水纳息了事,就可以少量资本,而从事超过现货百十倍的买空卖空,不受投机资本额和现货量的制约。
直到1936年,原统治广东的陈济棠下野,南京的国民政府统一广东。广东省财政厅便饬令重新改组上项银市。名称仍为广州市银业同业公会的银市。银市内部分设总务、会计、出纳三组,并依照金融交易所规则,准许买卖各国通货(包括不是主权国家的地区通货--严注)和国内的一切有价证券。入市交易人的资格,以银业公会会员和合法的经纪为限。经纪人要缴纳1000元为基本金,并由银业两家以上的介绍,始得加入。到进行交易的时候,也要先缴保证金,才得买卖期货。这项保证金,由该公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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