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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和残疾儿童读幼儿园有资助

作者/责任者:林洪浩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日报-A16

籍(越秀区户籍除外)的优先资助对象每人每年资助1300元;具有越秀区户籍的优先资助对象,每人每月按所就读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50%资助。扩大资助对象每人每年资助300元。特殊资助对象每人每年1300元; 具有越秀区户籍的,每人每月按所就读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50%资助,若所就读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高于普惠性民办园政府指导价的,则按政府指导价的50%给予资助(详情可登录越秀区教育网http://www.gzyxedu.net/查询。

  越秀出台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

  孤儿和残疾儿童

  读幼儿园有资助

  广州市户籍——每人每年1300元

  越秀区户籍——每人每月50%

  非广州户籍——每人每年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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