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法院首现侦查人员出庭作证
作者/责任者:刘冠南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8
究竟是被人栽赃还是翻供抵赖,为了查明真相,越秀区法院要求办案民警出庭作证。法官介绍,这是新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该院首次通知公安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广东省法学会一位专家表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利于排除刑讯逼供等非法证据,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应当逐步建立并推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以推动法治观念的更新和司法改革的进展。
疑犯当庭喊冤称遭诬陷
昨日上午,越秀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案件,被告男子不承认毒品是自己持有,拒不认罪,为证实其犯罪行为,两名参与抓捕被告人的公安侦查人员出庭指证。
被告人范某淼,1974年出生文化程度初中,无业,北京市丰台区人。早年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满释放后,又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12年8月23日释放,2个月后就因涉嫌本案被刑事拘留。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0月29日13时许,被告人范某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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