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学生最高可获助5万元
作者/责任者:梁艳燕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AII07
针对近年来区属学校中小学生罹患白血病等重大疾病情况时有发生,给患病学生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的实际,日前,越秀区教育局出台了《越秀区学生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该区患有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经济上提供扶助,符合重疾条件者最高可一次性获助5万元,但不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为已去世的学生生前治疗费用的资助申请。
违法活动造成的伤残不予扶助
《办法》明确,该区学生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扶助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是在越秀区属中小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申请人家庭原则上是经济困难的家庭,突发性重大疾病者以诊断书为主要依据,给予一次性扶助;申请人家庭自负医疗费用较大,经社会医疗保险和政府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专项救助后,仍然困难的。
符合该《办法》规定而获批准助疗的学生,其扶助治疗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病情治疗需要予以确定,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原则上一次性可获得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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