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工作人员人均加薪1553元/月
作者/责任者:刘云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羊城晚报-A5
。
增资部分
由区财政承担
依据方案,越秀区18条街道应制定专职社工的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标准及实施方案,方案须报区民政局备案。
《通知》规定,街道原负担的经费不变,即街道承担的月人均岗位、绩效工资798元以及由此承担的五险一金308元不变;而增资部分则全部由区财政承担。据了解,新工资方案月人均应发工资为5326元,较旧工资体系增加了1553元,新增资部分以及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按市方案执行)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2014]50号方案自2014年1月开始执行,有效期五年。期间遇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原《广州市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越府[2010]107号)文件规定的工资体系同时作废。
越秀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岗位工资套改表(单位:元/月/人)
档次/标准 任职年限 岗位工资
一 1-3年 2880
二 4-6年 2970
三 7-9年 3060
四 10-12年 3150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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