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单位“三定”方案出台
作者/责任者:张玉琴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21
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近日,越秀区政府批准并公布了7个单位的“三定”(定职能、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方案,其中在人员编制上大多是一正三副的配备,在职能方面,越秀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最多,有26项,而内设机构上要属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最多,有12个内设机构。
由于机构改革对相应的机构进行了调整合并,其相应的职能也发生了转变,如越秀区政府公办室将组织、协调、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划给区政务办;将原区园林绿化局职责划入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而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取消了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等等。
根据公布的方案,其中,越秀区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26项,是这7个单位部门当中最多的,而内设机构则属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最多,有12个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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