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集中宣判12起食品药品案件
作者/责任者:刘冠南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5
商标标识予以出售;1件为生产有毒有害的减肥保健药品。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广州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此类犯罪案件的审理工作,对构成犯罪的,坚决处以刑罚,提升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震慑潜在的食品药品犯罪分子。
2012年至2015年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生效食品、药品犯罪案件465件,处理被告人61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1人,判处3至5年有期徒刑刑罚的12人,其余均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研发现,近年审理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表现为四种犯罪类型:生产、销售假药罪,共389件;生产、销售劣药罪,共2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共22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2件。此外,还有少量的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药品犯罪案件。
其中,药品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药品犯罪主要体现为生产、销售假药罪,此类案件在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所占比例大,且随着打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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