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接二连三有预保护建筑被擅自拆通顶
作者/责任者:莫冠婷 何 姗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号近期出租给新商户。业主邵先生及租户代表关先生都提到老房子是危房,要修缮。两人都表示,所属的北京街街道办及居委会工作人员没有告知他们老房子被列入预保护线索,也不知道修缮要去规划部门报建。
据邵先生说,施工队是到街道办城管做“原状维修”备案。北京路352—354号所属的北京街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8月17日,业主方到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办公室(即北京街城管执法二队)报备“室内装修”。
邵先生说,越华路47号是今年7月开工。关先生在9月1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开工有10天了。”
北京街街道办
只看到一份区政府任务书,但没有及时下发
根据《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所在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对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进行保护,并告知保护责任人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保护。
北京街党政办负责人表示:“我是今年2月才到这里接手工作。去年10月下发的预保护名单不是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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