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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路区域将禁止户外晾衣

作者/责任者:张玉琴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08

占地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以上,预计参加人数达1000人以上的各类活动。根据要求,大型活动须报派出所和公安分局审批。

    在北京路商业步行区举办户外活动应缴纳商业宣传费、安保费用、环卫保洁费用。公益活动由主办方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予收取。商业活动将以20平方米的占地面积为计费标准收取商业宣传费,低于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计算。其中,北京路中段:工作日2500元/天·20平方米。法定节假日5000元/天·20平方米。北京路北段(老字号一条街):工作日500元/天·20平方米。法定节假日:1000元/天·20平方米。
 
    反馈意见途径

    时间:2015年11月9日前

    部门:北京路文化核心区管委会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万福路128号3楼,邮政编码:510110

    电子邮箱:bjlwhhxqgwh@126.com

    联系人:曾先生 020-833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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