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片历史文化街区将获“量身”规划
作者/责任者:刘怀宇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5
上,文保专家邓炳权提出,预保护期仅一年,但历史建筑的审批不同于文物,文物的登记审批权力区里可以完成,历史建筑要经市政府批准还要上报省政府,“都是一批批,而不是一个个审批,一年的时间可能来不及干这件事。保护期失效后,怎么办?”
对此,郭昊羽透露,在条例草案阶段,已有专家提出了这个问题,预保护的时间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综合考虑到建设的需要,加上从建筑所有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出发,最终还是认为预保护不能拖太久,只能通过倒逼的手段,让政府部门加快审批程序。
焦点2
为何预保护期间拆除历史建筑将被重罚?
《条例》中规定,对拆除历史建筑的最高罚款为50万元,而预保护期间的历史建筑若被拆除,最高罚款可达市价的3至5倍。众所周知,以广州的地价,三到五倍肯定是不低的数额。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反差?
广州市人大法工委的负责人透露,拆除历史建筑的处罚要符合上位法要求,而预保护机制是广州首创的保护办法,并没有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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