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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修缮之名擅拆骑楼与老洋房

作者/责任者:莫冠婷 何 姗

索取号:D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8

员或相关专家。

    龟岗三马路5、7号:

    规划部门明确改造必须报建,不得拆除重建

    龟岗三马路5、7号原是一座三层高的红砖老侨房,据业主介绍有近百年历史。

    该建筑位于新河浦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

    据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龟岗三马路5、7号房屋使用人在去年12月底局长接访时来过越秀分局表示该房子比较破旧,有改造意向,分局接待时明确,使用人在得到业主授权委托后,可到窗口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同时明确了该房屋不得拆除重建,房屋的改造必须到规划部门办理报建。

    2014年12月30日,@古粤秀色路过,龟岗三马路5、7号屋外放着从屋内拆卸下来的柱子,但没有施工许可证。“当时屋主告诉我‘是危房内部加固,不是拆屋’。”

    1月16日,@古粤秀色路过发现,老房几乎全拆,“业主欺骗我,把屋拆了,好痛心!”“以修危房为由,先拆楼后报建!这样的漏洞,一定要有对应的政策补漏。”

    昨天,新快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老房内部已被拆通顶,成为堆满余泥的废墟。临街立面已被拆空,只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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