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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正”商标权终归培正中学

作者/责任者:梁健敏 农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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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15

始带有公益性的培正商学院逐渐变成家族产业。原创办人在政府部门、教育界等都有关系,四处游说校友为学校捐钱。

  1998年,广州培正中学校长吴琦首次在校董会上提出培正校名注册的问题,不料申请被驳回。原因是校名、校徽已于1999年被人在北京申请注册。在发现商标被抢注后,他多次与培正商学院交涉无效。该学院迅速移至香港抢注商标,甚至跑到加勒比海英属小岛注册。

  终审判培正中学胜诉

  此后,培正中学与广东培正学院开展了长达6年的商标权归属之争。第一场官司在加拿大获胜,此后上庭达5次,培正世界各地以及香港澳门的校友也为此奔走。

  2007年8月,国家商标委作出裁决,培正商学院注册的“培正PEIZHENG 及图形”商标应予以撤销。理由是,虽然《商标法》规定谁先注册商标谁先得,但如果某一商标已有他人或其他企业使用,并已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应保护已使用人或企业的权益。后培正商学院不服,提起上诉。今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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