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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法院审判认罪从宽试点第一案

作者/责任者:黄琼 吴菲 廖盛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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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6

    新快报讯 记者黄琼 通讯员吴菲 廖盛良报道 假借当面交易“骗”走了他人4.5万余元首饰,盗窃“数额巨大”以往往往要判处有期徒刑,被告人周某通过最新试点的认罪认罚制度,成功获得了缓刑。昨日,越秀区法院当庭审理并宣判了广州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例,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周某从被抓获到昨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整案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最终法院宣判仅用了一个多月,而一般刑事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宣判需要六七个月。周某自愿真实认罪认罚,办案机关依法从简、从快处理,使周某获得迅速审判的权利。

    越秀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李剑涛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以说是刑事速裁的“升级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未对适用的罪名作出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同意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都可以适用。

    11月16日,广州成为全国人大授权的18个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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