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指示疍民上岛 为华侨住房全体离岛
作者/责任者:张艳芬
索取号:K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AII15-17
没有明确村民的补偿标准。协议书上写道:“有关农民住宅拆迁问题,等市规划部门确定二沙头建设规划后,再另行协商具体办法办理。”
拆迁图景(1984年,拆迁催生“万元户”,也出现最早的“钉子户”)
600户农民的补偿款,汽车载现金挨家挨户派
贤滘村民周丽梅回忆最终的补偿标准:每位有田的成年人,大概能拿到1万元的补偿,老人和16岁以下的孩子,每人只能拿到约5000元补偿。此外,住宅补偿主要按“拆一补一”,套外面积以每平方米约2元来补偿。
在银行卡还没出现的年代,二沙岛上约600户农民的补偿款,全部以现金的方式现场派发。姚光当时刚来城建总不久,被分派负责二沙岛的征地拆迁工作。每户农民在协议书上一签名,补偿款马上当面数给农民。
姚光记得,补偿款全部用麻包袋装着,用“130汽车”载去岛上,每辆载重大概两三吨。“好几辆蓝色的‘130’排着队运过去,挨家挨户地派(钱)。”
他说,当时普通职工月薪大概是三四十块钱,华侨新村的一座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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