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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再选定88处历史建筑

作者/责任者:刘怀宇

索取号:K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2

历史文化遗产;种类丰富,遗产类型上种类更多样更丰富,更好体现广州多元的历史文化遗存。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这次历史建筑的推荐,将与全市文化遗产普查结合,突出重点区域,集中呈现广州的历史文化特色。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历史建筑推荐名单报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原市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审议,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提请省人民政府核定后,正式公布。

    据悉,第三批推荐的历史建筑主要分为7类,分别为重要史迹类、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代表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重要代表类、村落遗产类、校园教育建筑类、工业遗产类、其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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