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增历史建筑88处,总数达566处
作者/责任者:何 姗 莫冠婷
索取号:K
文献资料来源:新快报-A06
别是两种情况尤其让人担心,其一是市中心内的部分公有历史建筑作为居住功能使用的,“七十二家房客”的状况使得历史建筑难以承受,使用人无能力也无主动保护的意识,又有各种担心不接受换房搬离,造成居住环境极差,历史建筑保存状况极差。其二是部分位于远郊的历史建筑,由于业主搬离或是产权不清造成建筑的空置荒废,地方政府碍于产权问题无法有效地介入保护,历史建筑处于迅速衰老的过程当中。
希望建立可行灵活的历史建筑活化机制,突破原有公房管理的对社会活化利用的障碍,有效调动社会力量进入。对于产权不清的非国有历史建筑,如果没有代管人也没有使用人的,保护责任如何落实?建议由政府代为修缮并作为公益性使用,今后如果有人出来主张权利,则可令其补交修缮费用。
建议建立历史建筑专业巡查队伍
新快报:刚审议通过的《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对业主修缮保护房子有何帮助?在修缮技术指引以及保护资金的支持仍未到位的情况下,应如何做好保护?
答:《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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