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广州哪条路最平坦?
作者/责任者:黄国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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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羊城晚报-B2
地,由于清政府的无知,与法国教会订立石室教堂租约里,并未明定四至(四个方位与相邻土地的交接界线),仅在约中允租该地南至珠江边。
可是到了民国十几年时,原来的江边已向前淤积了一大片土地,从果菜西街到长堤,满布商店与民宅。这亏可大了,因为这里的地价与广州商业旺地如惠爱路(今中山四、五、六路)、太平路(今人民南路)均已大幅上涨,从每井(广州习惯使用的面积单位,每井约等于11平方米)五百元升到二千元以上。法国教会看准这是获取利益所在,其主教巍畅茂向省长陈炯明表示租约既定明地至河岸,应予确认,从而任其开发。
广州工务局长程天固得知后,认为关系重大。他在回忆录里说,因为那一大片土地已经密布殷富商铺和民居,经济价值不菲,他主张不予承认。陈亦同意由他全权处理。
程于是约主教谈判。主教谓原约具在,订明是以江岸为界,力主按约办事,不肯退让。这就使一德路的建设横生障碍,因为一德路要从石室教堂前即珠江淤积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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