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宅变文物 业主反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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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09
物如何进行日常维护,刘晓明坦言目前遇到不少难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业主身份难以找寻,特别是私人建筑,产权经常发生变化,很难追踪业主。据介绍,文物保护建筑业主要与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当更换业主时,该责任状同时转移给新业主,遵照执行。由于无法找到业主,也就没办法提醒业主对文物进行定期维修或者检查。
另外,根据《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但是很多业主在变更文物产权时,都没有向文化或文物部门申请备案,国土房管局虽然有产权变更档案,但这个档案未标注是文物建筑。
省文物局局长龙家有接受采访时表示,广东已计划在2011年底设“全省文物电子地图”,将文保单位的地点、说明等标在地图上。这个地图将来要提供给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一旦涉及到出租、房产转让等,必须征求文物部门的同意。
专家建议
文物不论公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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