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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背底公园三起三落终无果

作者/责任者:何有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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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广州日报-A16

村的风景优美。

  1930年11月22日,广州市第12次行政会议议决通过此项计划,并由工务局将需用的地段、界址划定,交给财政局。

  1931年3月到4月之间,时任工务局园林股主任奉程天固之令,与时任财政局和土地局委员拟定了公园需用的地段,并绘测成图纸,委托财政局长发布布告。

  业主冒出水面告状

  布告贴出之后,只等收用土地。结果等到布告期满后,出现了特殊状况:有人告状来了。

  告状的人是永聚堂一名叫陈永福的代表,他呈上案状,说寺背底大岗被划入寺背底公园的地段中,有610多井(注:一井约为11平方米)属于私产。他还呈上了该地段的契据。

  工务局立即派人前往实地详细勘查,结果发现该公园地址的大部分已由私人向当地业主购买了。当地属于陈永福的土地有三块,大小分别为226井多、26井多、27井多。除了他之外,属于姚本敦的土地面积有163井多,属于梁善庆的土地面积有243井多。按这样算,之前代表陈永福状子里说的610井多土地面积还说少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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