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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打造北京路税费宣传示范街 辐射宣传示范崭新效应

作者/责任者:叶静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B07

营业厅为平台打造税费宣传“示范厅”。根据省局与电信部门的框架协议,结合电信营业厅布点多的特点,与电信部门合作,打造了税费宣传北京路电信营业示范厅,在电信营业厅展架放置宣传资料,包括发票在线、社保费指引等,方便来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的群众随时查阅税费宣传资料。

  七是以公共汽车车身为平台打造税费宣传“示范车”。公交车作为城市大众的主流交通工具,公交车身广告具有发布面积大、流动宣传、较具视觉冲击力的宣传效果,广州地税选择了4辆公交车开展税费宣传。公交车途经北京路、中山五路、上九路等商业区、商务区、大型小区和重点写字楼等。

  八是以报刊亭为平台打造税费宣传“示范亭”。针对全市报刊亭数量多、分布广且多在市区黄地段的特点,广州地税以北京路等繁华地段报刊亭为载体,通过亮丽的平面广告吸引来往行人注意,开展宣传。

  九是以北京路街道户外宣传栏为平台打造税费宣传“示范栏”。与北京路街道办合作,不定期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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