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濠大厦烂尾地12月拍卖
作者/责任者:田桂丹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23
,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为 5382 平方米。项目建筑限高为 71.5 米 ,项目需配套回迁派出所一处、房管站一处,原方案已建的负一层商业用途性质须调整为地下停车场以满足该项目停车位数量的需求,设置地下停车泊位不小于247个。
涉及被拆迁户289户
根据档案查册资料记载,新濠大厦烂尾地块有被拆迁户289户,718人。地块每月临迁费本金约为341824元,协议回迁时间为1999年12月,计算至2010年8月,共拖欠临迁费本金约4600万元(未含逾期回迁费、滞纳金等)。
新东家拿地后,必须与被拆迁人、预购房人重新签订协议并约定回迁及收楼日期。原拆迁合同主要权利义务仍然有效,开发商须承担拍卖标的上被拆迁户的回迁安置(包括经生效法律文 书确认已将补偿方式变更为货币补偿的拆迁户的回迁安置)和预购房人的收楼入住安置(包括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解除购房合同的预购房人收楼入住安置),并按原签订的合同内容执行负担 拍卖成交日后的合同义务。
烂尾难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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