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总部经济高层论坛越秀论剑
作者/责任者:陶达嫔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AII04
10年及之后从外市迁入广州,经认定为总部企业并进驻广州市总部集聚示范基地的企业,其本部租用该示范基地自用的办公用房,按市场指导价的30%一次性给予12个月的租金补贴。2010年及之后在广州市注册设立,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其本部新建成或购置自用的办公房产,自新建成或购置之月起3年内按该房产实际入库的房产税地方分成部分的30%给予补贴。
提供优质学位
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提供优质学位(小学一年级入学和初中一年级入学)。上年度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并对区财政贡献额排位前50名的优质企业;经越秀区评定的优秀民营企业;新引进的世界500强企业的总部或地区总部(越秀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商务部或商务授权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投资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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