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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额 不得低于100万元

作者/责任者:陶达嫔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 AII0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陶达嫔 见习记者/彭文蕊)越秀区圈定明年重点项目的“门槛”,要求除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以外,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等重点项目的总投资额都不得低于500万元。

申报单位不受经济性质限制

记者昨日从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12月31日前,广州相关企业可申报2012年越秀区重点建设项目。按照规定,总投资低于100万元不列入重点项目。

根据要求,相关项目投资额必须达到一定规模:产业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城市建设和交通、环境综合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社会事业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其他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

此外,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单位不受经济性质限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各类事业单位均可申报,项目申报范围包括在建项目、前期项目及正在谋划的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审批手续优先办理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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