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拟再成立 小额贷款公司
作者/责任者:陶达嫔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 AII04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陶达嫔 见习记者/彭文蕊)广州市金融办已同意越秀区申报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昨日,记者从越秀区官方网站公布的《关于遴选成立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获悉,申请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并将重点考虑投向文化产业为主的小额贷款公司。
根据《通知》规定,越秀区此次公开遴选的第二家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5个条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11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据悉,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资格:主发起人应当是注册地在越秀区的企业,并在越秀地域范围内经营;主发起人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以上;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最高可至5亿元;各股东及高管等人员信用记录良好,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任职专业知识和从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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