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月东街安置房公布拟拆迁范围
作者/责任者:曾卫康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日报-A15
红线范围为准。
方案公示期可提意见
从4月1日开始,公示期30天,将在海月东安置房项目现场办公室(海月东街5号)接受群众的咨询。
公示期内,被征收人(以户为单位)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以下地址提交书面意见。海月东街5号,电话:83827819。仁秀新社区居委会:永安横13号地下,电话:83806334。兴仁里社区居委会:四胜街9号C2地下,电话:8380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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