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港 > 经济

下月起二手房过户可跨区办理

作者/责任者:田桂丹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18

    下月起,广州市中心六区将全面实施跨区办理房产证登记业务,市民办理二手房过户等可选择人较少或就近方便的区级办证“连锁店”,不需再回房产所在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越秀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在8月12日已率先实行“通收通发”,上周处理了近200宗涉及跨区办理的业务。


  越秀区已实行“通收通发”


  从9月1日起,市国土房管局在中心六区(越秀、海珠、天河、白云、荔湾、黄埔)全面推行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通收通发”,即跨区办理房屋交易登记业务。市民在房产所在地的地税局办完税收征收业务后,可自由选择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业务,不需要再回到房产所在地办理。

  例如,市民在海珠区工作和居住,却要处理白云区的房地产交易登记时,可在白云区办理好税收征收后,回到就近的海珠区继续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业务,而无须再在白云区办理。另外,如果市民房产所在区的业务量比较多、需要等的时间较长的话,市民还可以选择一些业务
下一页>>

首页 > 信息港 > 经济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