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达5000万,奖励50万
作者/责任者:张玉琴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信息时报-A28
地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配套设施,奖励对互联网金融创新有重要贡献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意见》还提出,对于转型升级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传统金融机构和民间金融机构,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具体奖励措施
奖励对象:在民间金融街注册的从事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及组织
奖励类别:
1.注册奖励
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
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40万元;
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
以上奖励分两次发放,50%奖金于申请获批后发放,剩余50%于企业经营满一年后发放。
2.租办公用房补贴
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为实际租金的50%,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享受补贴期间的办公用房不得对外转租,经区金融工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科技园等除外。
3.经营业绩奖励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
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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