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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金融街再传利好

作者/责任者:林洪浩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广州日报-A15

额贷款公司。一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都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以广州市为例,政策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为广州市内企业,这次放宽,将有利于吸引全国各地闲散民间资本到金融街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一方面,其他地方资本流入广州,将极大地促进广州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其他地区企业也可以享受广州民间金融街在民间金融改革创新的成果,如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各项创新政策等。届时,广州民间金融街将有望真正成为全国民间资本集散中心。
  另一大亮点是全面放开境外资本在金融街设立小贷公司。对境外资本,视境外资本为金融类资本和非金融类资本享受的放宽程度不同,对于有金融从业经验的境外企业,如境外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或同类机构),可以作为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而对于无金融从业经验的境外资本,则只能参股设立小贷公司。
  第三大亮点是取消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上限。允许主发起企业在广州民间金融街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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