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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间金融街向境外资本抛出橄榄枝

作者/责任者:刘云

索取号:F

文献资料来源:羊城晚报-A8

发起人必须为广州市内企业,这次放宽,将有利于吸引全国各地闲散民间资本到金融街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广州大学金融教研室主任刘广评价说,这将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一方面,其他地方资本流入广州,将极大地促进广州中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其他地区企业也可以享受广州民间金融街在民间金融改革创新的成果,如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各项创新政策等。届时,广州民间金融街将有望真正成为全国民间资本集散中心。
  
    亮点2 
  
    境外资本也可设立小贷公司
  
    此次政策创新的另一大亮点,是全面放开境外资本在金融街设立小贷公司。
  
    对境外资本,视境外资本为金融类资本和非金融类资本享受的放宽程度不同,对于有金融从业经验的境外企业,如境外金融机构、小额信贷企业(或同类机构),可以作为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而对于无金融从业经验的境外资本,则只能参股设立小贷公司。
  
    亮点3
  
    取消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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