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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楼龄“涌边房”最高补1.3万/㎡

作者/责任者:陶达嫔 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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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料来源:南方日报-C01

  回购复建房均价1.1万

  越秀区方面介绍,此次出台的《细则》尽可能的考虑人性化政策。《细则》规定,被拆迁户的户籍管理按公安局的规定办理,小学地段生可保留地段生学籍。另外,对于被拆除的住宅房屋属于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将按40平方米标准予以补偿,以改善其居住条件。

  对于选择实物补偿的被拆迁户,按照《细则》,目前已确定复建房(越秀区危破房改造项目复建房的“简称”)的购买价为统一均价11000元/平方米。

  越秀区政府介绍,如果市民选择实物补偿,则考虑安排越秀南、珠光北安置,但不安排回迁原址。预计安置房建设时间需要2年左右。

  按照《细则》,购买复建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是以原被拆迁房建筑为准购面积,若因复建房面积不可分割的原因,造成被拆迁人认购的复建房面积大于原被拆迁房产权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的,按照11000元/平方米,再超出部分则按市场价格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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